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契嵩禅师《孝论》选读
     

摘抄:网络

 

契嵩禅师《孝论》选读

 

叙曰:夫孝,诸教皆尊之,而佛教殊尊也。虽然,其说不甚著明于天下,盖亦吾徒不能张之。而吾尝慨然甚媿①。念七龄之时,吾先子②方启手足③,即命之出家。

稍长,诸兄以孺子可教,将夺其志。独吾母曰:“此父命,不可易也。”逮摄衣将访道于四方。族人留之,亦吾母曰:“汝已从佛,务其道宜也,岂以爱滞汝?汝其行矣。”呜呼!生我,父母也;育我,父母也,吾母又成我之道也。昊天罔极④,何以报其大德!

自去故乡凡二十七载,未始不欲南还坟陇,修法为父母之冥赞。犹不果然。辛卯⑤其年,自以弘法婴⑥难,而明年乡邑亦婴于大盗,吾父母之坟庐,得不为其剽暴?望之涟然泣下。

又明年,会事,益有所感,遂著《孝论》一十二章,示其心也。其发明吾圣人大孝之奥理密意,会夫儒者之说,殆亦尽矣。吾徒之后学,亦可以视之也。

【注释】

① 媿:惭愧。后作“愧”。

② 先子:泛指祖先,此处指亡父。

③ 启手足:典出《论语·泰伯》:“曾子有疾,召门弟子曰:‘启予足,启予手。’”启是看的意思。儒家宣扬孝道,临终以得保全身体为幸。后来即把启手足作为善终的代称。

④昊天罔极:出自《诗·小雅·蓼莪》:“父兮生我,母兮鞠我……欲报之德,昊天罔极。”昊:大。罔极:无穷无尽。儒家宣扬孝道,故用“昊天罔极”比喻父母对子女的恩德无穷无尽。

⑤辛卯:指皇佑三年(公元一〇五一年)。

⑥婴:此处指“遭遇”。

 

明孝章第一

二三子祝发①,方事于吾道,逮其父母命之,以佛子辞而不往。吾尝语之曰,佛子情可正,而亲不可遗也。

子亦闻吾先圣人,其始振也为大戒,即曰孝名为戒。盖以孝而为戒之端也,子与戒而欲亡孝,非戒也。夫孝也者,大戒之所先也。戒也者,众善之所以生也。为善微戒,善何生耶?为戒微孝,戒何自耶?故经曰:“使我疾成于无上正真之道者,由孝德也。”

【注释】

① 祝发:断发,后亦每称削发为僧为祝发。

 

孝本章第二

天下之有为者,莫盛于生也。吾资父母以生,故先于父母也。天下之明德者,莫善于教也。吾资师以教,故先于师也。天下之妙事者,莫妙于道也。吾资道以用,故先于道也。

夫道也者,神用之本也;师也者,教诰①之本也;父母也者,形生之本也。是三本者,天下之大本也。白刃可冒也,饮食可无也,此不可忘也。吾之前圣也,后圣也,其成道树教,未始不先此三本者也。大戒曰:孝顺父母师僧,孝顺至道之法。不其然哉②!不其然哉!

【注释】

① 诰:告诚,勉励。

② 不其然哉:难道不是这样吗?

 

原孝章第三

孝有可见也,有不可见也。不可见者,孝之理也;可见者,孝之行也。理也者,孝之所以出也;行也者,孝之所以形容也。修其形容,而其中不修,则事父母不笃,惠人不诫。修其中,而形容亦修,岂惟事父母而惠人,是亦振天地而感鬼神也。天地与孝同理也,鬼神与孝同灵也。故天地鬼神,不可以不孝求,不可以诈孝欺。

佛曰:“孝顺至道之法。”儒曰:“夫孝,置之而塞乎天地;溥之而横乎四海;施之后世而无朝夕。”①故曰:“夫孝,天之经也,地之义也,民之行也。”②至哉大矣!孝之为道也夫!是故,吾之圣人,欲人为善也,必先诚其性,而然后发诸其行也。

孝行者,养亲之谓也。行不以诚,则其养有时而匮也。夫以诚而孝之,其事亲也全,其惠人恤物也均。孝也者,効③也;诚也者,成也。成者,成其道也;効者,効其孝也。为孝而无効,非孝也;为诚而无成,非诚也。是故圣人之孝,以诚为贵也。儒不曰乎:君子诚之为贵④。

【注释】

① 这几句是曾子所说的话,见于《礼记·祭义》。

② 这几句是孔子所说的话,见于《孝经·三才》。

③ 効:同“效”。

④《礼记·中庸》中说:“诚者,天之道也;诚之者,人之道也。”又说:“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,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,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,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,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。”这几句或者就是“诚之为贵”的出处。

 

评孝章第四

圣人以精神乘变化,而交为人畜,更古今,混然茫乎,而世俗未始自觉。故其视今牛羊,唯恐其是昔之父母精神之所来也,故戒于杀,不使暴一微物,笃于怀亲也。

谕今父母,则必于其道,唯恐其更生而陷神乎异类也。故其追父母于既往,则逮①乎七世;为父母虑其未然,则逮乎更生②。虽谲然骇世,而在道然也。

天下苟以其不杀劝,则好生恶杀之训,犹可以移风易俗也。天下苟以其陷神为父母虑,犹可以广乎孝子慎终追远之心也。况其于变化,而得其实者也。

校夫世之谓孝者,局一世而闇玄览③,求于人而不求于神,是不为远,而孰为远乎?是不为大,而孰为大乎?经曰:“应生孝顺心,爱护一切众生。”斯之谓也。

【注释】

① 逮:到,及。

② 更生:来世。

③ 玄览:深察。

 

必孝章第五

圣人之道,以善为用;圣人之善,以孝为端。为善而不先其端,无善也;为道而不在其用,无道也。用所以验道也,端所以行善也。行善,而其善未行乎父母,能溥①善乎?验道,而不见其道之溥善,能为道乎?是故圣人之为道也,无所不善;圣人之为善也,未始遗亲。亲也者,形生之大本也,人道之大恩也。唯大圣人为能重其大本也,报其大恩也。

今夫天下之为道者,孰与于圣人②?夫圣人之道大臻,巍巍乎独尊于人天,不可得而生也,不可得而死也。及其应物,示同乎天人,尚必顺乎人道,而不敢忘其母之既死,不敢拒其父之见命。故方其成道之初,而登天,先以其道谕其母氏,三月复归乎世,应命还其故国,示父于道,而其国皆化。逮其丧父也,而圣人躬与诸释,负其棺以趋葬。圣人可谓与人道而大顺也。

今夫方为其徒,于圣人则晚路末学耳,乃欲不务为孝,谓我出家专道,则吾岂敢也。是岂见出家之心乎?夫出家者,将以道而溥善也,溥善而不善其父母,岂曰道耶?不唯不见其心,抑亦孤于圣人之法也。经谓,父母与一生补处③菩萨等,故当承事供养。故律教其弟子,得减衣钵之资,而养其父母。父母之正信者,可恣与之;其无信者,可稍与之。有所训也矣。

【注释】

① 溥:广大,普遍。

② 圣人:此处指佛陀。

③ 一生补处:尽此一生就能补到佛位的意思,是最后身菩萨的别号,如现在居于兜率天的弥勒菩萨,就是一生补处菩萨。

契嵩禅师

契嵩禅师(1007—1072),字仲灵,号潜子,俗姓李,藤州镡津(今广西省藤县)人。七岁出家,十三岁落发,十四岁受具足戒,十九岁云游四方,遍参知识。

常顶戴观音像,日诵名号十万声。后得法于洞山晓聪禅师。师遍通内外典籍,针对韩愈等儒者之排佛,著有《原教》《孝论》等《辅教篇》,以明儒佛一贯之理。著《传法正宗定祖图》《传法正宗记》,厘订自迦叶至达磨之道统,倡二十八祖说。

仁宗时,呈其著书,仁宗乃诏令入藏,并赐紫方袍与“明教大师”之号。熙宁五年于杭州灵隐寺示寂,享寿六十六。师另撰有《嘉祐集》若干卷、《治平集》百余卷,然皆早已佚失,其门人在师示寂后三十余年,辑《怀悟禅师原教》《孝论》等遗文编成《镡津文集》十九卷,流传至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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