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孔子论孝
  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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孔子论孝 

春秋战国是我国奴隶制走向灭亡,封建制逐步确立的时期。随着宗法奴隶制的日趋瓦解,“礼崩乐坏”。而当时的孔子认为要稳定社会秩序,必先稳定家庭,如果不树立父母家长的权威,就无法达到家庭的稳定,进而也就无法稳定社会。所以,孔子提倡“孝”。孔子对西周的“孝”进行了继承发展改造和创新具体如下:
1、强调“孝”要建立在“敬”的基础上。孔子认为孝敬父母要真心实意,如单纯在物质上满足父母,尚不足以为孝,更重要的是要“敬”,是父母得到人格的尊重和精神的慰籍。《论语·为政》:子游问孝,子曰:“今之孝者,是谓能养。至于犬马,皆能有养;不敬,何以别乎?”从这里可以看出,“敬”是孝道的精神本质。
2、把行孝与守礼结合在一起。如果说孝道的精神本质是“敬”,那么如何表达出这种“敬”呢?这就是:行为要符合礼,而孔子则直接将此看作是孝,《论语·为政》子曰:“生,事之以礼;死,葬之以礼,祭之以礼。”无论父母生前或死后,都应按照礼的规定来行孝。
3、把“孝”与“悌”结合起来。《论语》中多次以孝悌连用,如:“弟子入则孝,出则弟。”“其为人也孝悌,而好犯上者,鲜矣。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,未之有也”,“孝悌也者,其为仁之本与。”(《论语.学而》)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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